《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节日期间
兖州公安分局广大民辅警
走上街头
以宣传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
驾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
佩戴安全头盔为主题
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交通安全劝导活动
兖州公安提醒您
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前
请按规定登记上牌
行驶过程中
请佩戴好安全头盔
不浏览电子设备或接打电话
不加装座位、伞具、车篷等装置
不驾驶拼装、改装或者
变造、伪造整车编码的电动自行车
严格遵守交规
安全文明出行
请转发提醒身边人!
来源:兖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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