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九小场所”管理的公告
为全面加强全区“九小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防疫”责任,加大对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小诊所)、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九小场所”监管力度,印发疫情防控明白纸,督促指导各单位、各商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各镇街、各社区也要做好“九小场所”全面排查,健全完善所在辖区的“九小场所”台账。
二、“九小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店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戴口罩以及日常消毒、消杀、通风等疫情防控措施,并建立健全各项台账;要加大外来人员排查力度,认真落实报备制度,熟悉应急处置流程;要严禁聚集性活动,人员间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从业人员要定期进行核酸检测,按要求接种新冠疫苗,做好个人防护。
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的“九小场所”,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整改不到位的或者情节严重的,立即停业整改,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公安部门要加大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日19日
来源:兖州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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