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在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咨询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补贴问题
兖州区住建局回复如下:针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问题,我市已明确出台印发了《济宁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明确了我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补贴政策、加装条件及具体办理实施流程,我区符合条件并有加装意愿的小区业主可根据本政策依据,完善流程,申请实施电梯加装工作。私有住宅加装电梯,其拟加装电梯服务范围内全体业主为实施主体,可推选加装电梯单元业主代表作为实施主体代理人,持所在加装电梯单元全部业主同意加装且对相关影响、利益无反对意见的书面证明,经所在街道备案,并组织业主委员会、街道、社区、物业企业等进行现场踏勘,由实施主体委托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加装设计,出具方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召开可行性论证会,并对满足加装条件的项目及方案作出答复。符合加装申报条件后,向所在区(管委会)受理窗口提出联合会审申请,并按相关程序组织实施。财政补贴实行“先建后补”,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完成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之后,由出资人授权委托1名申请人,持相关材料申请财政补贴。
来源: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