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近期,接到投诉反映有西顺河小区一区、二区经济适用住房业主在58同城等网站上发布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出租信息。现郑重告知:
1、经济适用住房是为满足我区城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业主对该房屋具有不完全产权,在缴纳政府收益性价款并取得完全产权后,可以进行出售、出租。
2、西顺河小区一区、二区尚不具备取得完全产权条件,业主暂不能进行出售、出租行为。请已出租或发布出租信息的业主,立即停止违规行为。我单位将对违规出售、出租的房屋业主重新审核申购经适房资格,对不满足经适房条件的家庭予以清查清退或全款补交政府收益性价款。
济宁市兖州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0年6月5日
来源:兖州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