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号
济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取消大病提取条件的通知
各科室、分支机构:
为突出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及上级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取消“因患有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条件。
本通知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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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取消大病提取条件的通知
各科室、分支机构:
为突出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及上级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取消“因患有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条件。
本通知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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